工作動態(tài)工作動態(tài) 福建貿促會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標的額過億的合同糾紛

福建貿促會調解中心成功調解一起標的額過億的合同糾紛

發(fā)布時間:2023.02.08 瀏覽量:3872 工作動態(tài)

我會調解中心受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,成功調解一起爭議標的額為1.066億元人民幣的合同糾紛。本案原告因被告未按約定及時清償債務本息,將對方訴至法院。經(jīng)法院征求意見,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訴前調解,我會調解中心受理了此案。在我會調解中心的積極組織和協(xié)調下,通過調解員兩個多月的不懈努力,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,被告按約定清償債務本息后,原告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,雙方握手言和,給本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。

本案由福建貿促會調解中心調解員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、福建省企業(yè)法律工作者協(xié)會秘書長王麗娟律師擔任調解員。因案件涉及金額較大、當事人眾多,給本次調解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。調解員在查閱了相關案卷材料并深入研判案情的基礎上,先后與原告律師以及各被告單位負責人、法務人員進行了十多次的溝通,認真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具體訴求,在綜合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,提出了可行的調解方案。因本案被告眾多,需要協(xié)商后統(tǒng)一授權一名委托代理人處理此案,因此雙方當事人在30天的調解期限內未能達成書面一致意見,但在得知原、被告雙方均有較強調解意愿且預期差距不大的情況下,為給予雙方多一點時間進行協(xié)商,以盡量促成雙方在訴前化解糾紛矛盾,調解員在征得原、被告雙方同意后,向本中心申請延長了調解期限。期間,調解員持續(xù)主動跟蹤雙方協(xié)商情況,耐心指導當事人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行線上相關操作,認真解答當事人的有關疑問,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間的矛盾糾紛在訴前得以成功化解。

訴調對接機制作為“一庫三平臺”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重要內容之一,已成為貿促會商事調解工作提質增效的重要抓手。2022年試運行以來,我會調解中心受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、鼓樓區(qū)人民法院委托,已組織調解了數(shù)十件商事糾紛和知識產(chǎn)權糾紛,案件總標的額約3.4億元人民幣高效、專業(yè)、靈活的商事調解服務贏得了委托法院和案件當事人的信任,工作成效顯著。接下來,省貿促會將進一步完善與法院間的訴調對接機制,持續(xù)強化貿促商事調解實效,不斷滿足中外當事人對多元化解決商事糾紛的需求,積極服務我省法治化、國際化營商環(huán)境建設。